一、國立臺中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表彰校友對國家社會或本校有特殊貢獻,並藉以激勵在校同學奮發向上,特訂定本校傑出校友遴選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本要點所稱校友係指本校各種學制歷屆畢業之校友。
三、參選校友須有良好品德,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學術成就類:從事學術研究,在其專業領域表現傑出,有卓越貢獻者。
(二)企業經營類:自行創業、企業經營或其他表現有傑出成就者。
(三)社會服務類:曾獲政府機關表揚或長期熱心社會公益,造福人群,熱心公益者。
(四)文藝體育類:凡文化、藝術、體育界人士曾獲國內、外頒與獎章或表揚者。
(五)行誼典範類:凡行誼、聲望、品德、熱心教育或其他優良事蹟,足為表率者。
(六)其他類:其他對本校及國家社會有傑出貢獻,足為在校學生之楷模者。
以上各款舉薦之傑出校友,每年各以表揚一人為原則。
四、本要點為舉薦遴選傑出校友,設置舉薦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辦理傑出校友候選人審議事宜。前項受舉薦人,需有本校專任教師三人以上、校友總會現任理監事或傑出校友協進會現任理監事三人以上具名推薦始得受理。
五、舉薦傑出校友時,須尊重當事人之意願。
六、本委員會通過表揚之傑出校友,於當年校友大會或其他公開場合表揚,為本校校友最高榮譽,其優良事蹟列入本校校史永誌留芳。
七、報名方式:
1.本推薦表請至秘書室表單下載或附件下載,或照此格式另行打字書寫亦可。推薦者敬請於108年4月10日(星期三)前(以郵戳為憑)郵寄或親送國立臺中科技大學秘書室公關與校友服務組,掛號郵寄地址:404-01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129號。
2.榮獲舉薦表揚之校友,將專函邀請於學校隆重表揚。
3.承辦人:羅雅琪小姐 聯絡電話:(04)2219-5530;E-mail:loyachi@nutc.edu.tw